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具体程序是:首先是申请,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其次是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最后是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离婚了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办理结婚补办手续,补办以后,再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方离婚证丢失怎么办?
离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先向当地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办理离婚证补办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一方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是证明夫妻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单身。一方离婚证丢了会对今后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应该及时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亲自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持户口簿、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关于离婚后的户口去向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公民因婚姻、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第一、原户籍:拿着原户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由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二、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第三、办理所需手续:一、带上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二、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移回工作单位。
离婚怎么办手续?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起诉离婚是协议离婚不成后所采用的方法,优点是可以最低限度的保障自身的婚姻自由的权利,不受对方离婚与否意志的阻挠,缺点是诉讼离婚所花的时间比协议离婚的时间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