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要是接种了不合格的疫苗,此时可以要求重新接种合格疫苗或者向医疗机构追究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当然疫苗毕竟有自己的生产厂家,这时候也可以向厂家主张侵权责任。
此次的疫苗事件简单说来是7月15日某企业因为狂犬疫苗记录造假而遭到食品药监局的通报。紧接着7月18日,某企业又公告公众:食品药监局对其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提及其批次为201605014-01的百白破疫苗检验结果不合格,而这份处罚决定书竟是2017年的事。
根据相关部门报道,某有关企业共生产近65万支不合格百白破疫苗,而其中有多少支疫苗被销售了出去还不得而知。同时这件热点事件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数十万的消费者接种了不合格的疫苗应当如何维权呢?
一、重新接种合格的疫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指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或单位,结合本次“疫苗事件”分析可以得出某公司作为生产者,医院作为销售者,他们都是经营者而提供的不合格疫苗,消费者有要求他们“更换”的权利,也就是重新接种合格的疫苗。当然根据相关报道购买不合格疫苗的各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统计接种了不合格疫苗的消费者,其计划似乎也是准备组织再重新接种一次合格疫苗,以保证广大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主张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其实根据《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时,二者只能择一而行,即向销售者追究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和向生产者追究侵权责任,择一而行。当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不存在竞合时,只存在违约责任时,消费者可以向出售疫苗的医院主张违约责任,即消费者如若因为接种了不合格疫苗而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出售疫苗的医院主张违约责任,即主张因接种不合格疫苗而遭受的损害赔偿。而医院作为销售者可以根据是否存在过错而去向生产者即某公司追偿。
三、主张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关于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关规定,即不仅可以主张因为人身损害造成的赔偿,同时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这便是主张侵权责任与主张违约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没有造成人身损害也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且在主体追责方面也没有追偿顺序限制,即可以找销售者也可以找生厂商。同时主张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主张。值得庆幸的是,根据相关部门报道这一批不合格疫苗没有造成人身损害的危险。当然如若将来查出这一批不合格疫苗导致了人身损害,那么消费者既可以去寻求作为销售者的医院也可以去找作为生厂商的某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终上所述,消费者可能面临有以上三种维权方式的选择,但因为后面两种方式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主张,所以只能第一种方式搭配第二种方式或第一种方式搭配第三种方式,即两种搭配方案。希望以上维权方案的总结能对广大消费者今后维权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