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社区矫正是指暂时不接受监督。在社区改造中,应当定期向司法部门报告,接受思想教育。缓刑期间再次犯罪或者未按时报告或者接受教育的,按照原刑期再次照原刑期执行。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