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有个人债务的话,也不会妨碍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但是对于一方个人的债务,与另一方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负债的一方应当在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之后,以个人的财产偿还相应的债务。债权人无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连带的责任。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一笔债务,并不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而是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