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按硕士每人3万元 、 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生活补贴。据初步了解,此项补助标准为全国同类城市中最高 。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将大大增强我市对高学历人才的吸引力,为我市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按照此前的数据测算,我市每年预计将有约3500人可享受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法律依据】:
《厦门市人才引进暂行规定》 第五条 引进的人才主要包括:
(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相当层次的人员,下同);
(二)“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三)教授、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四)博士学位获得者,年龄不超过40岁;
(五)其他专业急需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