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而离婚却不是件小事情,涉及未成年儿童抚养权,财产、不动产纠纷等问题时,双方往往要在法庭上理论一番。有时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时,情况便更为复杂,这时想离婚的一方只好起诉对方。而对方很有可能不明原因的不出现,比如“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面”这类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遇到的话要怎么解决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出谋划策。
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处理办法
法院依法送达传票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法院审理并判决;
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若一方不到法院取传票,法院无法送达,会公告送达,一般会要花90天左右。公告送达后,对方不到,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二、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时一方起诉而另一方不露面的情况的法院解决方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那么在“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出面”的具体案例中,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挽回,法院即可判决离婚。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半年后您可再次起诉男方。具体问题可咨询本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