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每天温度最高的时间段正是外卖员快递员工作的高峰期,他们不得不顶着烈日飞奔在马路上,穿梭在楼宇之间,搞不好还能收几个差评或投诉,这一天又白跑了。在高温下工作的他们,身体极容易产生不适感。当外界气温超过37,人体就会感觉难受,容易中暑外界气温高于40,人体代谢、调解功能就会受到影响,甚至会晕倒。而高温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国家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劳动者在高温作业中的额外劳动消耗或额外费用支出给予的一种工资性补偿。快递员和外卖员的工作环境,十分符合领高温津贴补助的条件。
如果遇到拒不发放的企业,劳动者可以举报。高温津贴属于有明文规定的一项待遇,属于劳动者公司组成部分,每年6至8月都要发放,如拒绝,属于克扣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及时向各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二、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