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抢注商标的法条依据是什么
抢注商标的的相关规定有: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恶意抢注商标法律规定
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如何应对措施: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如何对付恶意抢注商标
一、企业进行防御性商标注册。
即企业可以将与自己商标近似的相关商标或将自己的商标在其他相关的行业上提前进行注册。
二、商标监测。企业可以通过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对企业商标进行长期监测,这样就可以及时的发现他人对自己商标的侵犯,从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如何认定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商标恶意抢注是否实际使用的规定是申请人是否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商标抢注行为通过以下情况来确定,在商标抢注行为中,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商标恶意抢注的规则是什么
“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所获得的商标即“恶意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