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标的禁用条款有:_x000D_
1、同我国的国名、国旗、国歌、国徽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_x000D_
2、带有欺骗性且容易造成误导的标志;_x000D_
3、带有民族歧视、性别歧视等性质的标志;_x000D_
4、其他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_x000D_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_x000D_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_x000D_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_x000D_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_x000D_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_x000D_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_x000D_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_x000D_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_x000D_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_x000D_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