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本公司社保基数的平均值填写:
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1.参保险种类型:指报告期末本单位参加险种类型;
2.单位参保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职工人数;
3.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总和;
4.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总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