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书是经过公证部门审查后出具的,并非协议书,不得解除。不过公证书可以撤销,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关应当撤销公证书,并且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它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公证书可以撤销,但必须符合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条件,并且撤销公证书的主体是公证机关,而非法院。
公证处能否办理继承公证
公证处能办理继承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继承公证书由谁做出?
公证是保证资料文书法律效力的一种有效方式,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对文书进行公证。那么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呢首先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因此,办理公证的机关就是公证处。全国各区县均有公证处,理论上说公证文书无地域之分。但在具体操作时,有时各地区接收公证书的部门有它自己的要求,可能外地公证处不了解,当事人也不知道,导致行文表述上可能不符合办事机关的要求,因此增加了办事成本。因此,从实践经验上看,建议大家选择公证处的时候,先考虑以后可能在哪个地区使用,然后到哪个地区办理公证,相对更加务实。
继承人确定能否公证
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房屋继承公证能否撤回
能撤回。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的,如果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复查,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公证
解除同居关系不能办理公证。因为同居关系本身是一种事实状态,不是婚姻关系,法律不予调整,公证处也不对非法关系予以证明。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