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单位补缴社保的时效,为两年。在两年之内,都可以起诉。如果超过这个诉讼时效,法院即使是受理,原告也失去了胜诉权。补缴社保没有办理,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社保局,这属于行政诉讼的一种。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