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的当事人,一次性扣12分。同时,当事人应该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可对其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的;
2、当事人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当事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当事人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当事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二、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资料无效的;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与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3、机动车为右置方向盘或者将右置方向盘改为左置方向盘的;
4、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
5、机动车属于走私、无进口证明、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装或者套用国产车目录的;
6、机动车未获得国家生产许可的。
总之,不符合驾驶证允许的车型驾驶的,一次扣12分,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不符合驾驶证允许的类型的,视为无证驾驶。在处罚的适用上,按照量刑平等的原则,对持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