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提起确认之诉。确认之诉就是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当事人之间因为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已经成立、是否存在产生争议,可以诉诸法院予以确认。
当事人可以就遗嘱是否是有效的遗嘱或者就遗嘱产生的其他问题提起诉讼,要求确认。
一、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
主张合同无效的主体为合同当事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与合同当事人不存在合同上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第三人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不适格,第三人无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如果是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受损害的第三人可以在法院提起诉讼。
二、确认之诉的效力
没有时效。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并不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所以并没有相应的诉讼时效。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判决。
三、该如何分配老人死后遗产
老人死后的财产分配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按照老人的志愿意识来进行分配。老人去世之后财产分配问题,涉及的是遗产继承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发生在当事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换句话说,只有当事人已经死亡了才会出现遗产继承的情况。而在这种法律关系下,当事人为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享有财产而因为死亡使得财产发生转移,而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所留下的遗产的当事人就被称为继承人。我国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动称为继承人的称为法定继承,而对于因为合法遗嘱接受遗产的人也是继承人,而两者的继承关系主要是一份遗嘱所形成。而继承人依法享有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被继承人所留下的财产就被称为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生前,在自愿且清醒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所立下的遗嘱,同时可以申请律师或者相应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第二种被称为遗赠,将自己的遗产捐赠给国家,集体以及所有除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同时这种情况也要遵循被继承人生前自己的意愿进行。
第三种则是,遗赠扶养协议所产生的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被继承人生前根据自己的意愿与抚养人之间订立合同,合同说明抚养人应当承担起被继承人生老病死丧葬的一些事宜的义务,而这种义务结束以被继承人去世为止,在此之后,被继承人名下的全部或者部分的遗产将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目前比较少见。主要应用是在无子养老的情况下,部分养老院中可见。最后一种,也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法定继承。该关系在上述三种均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缘关系远近来确定其顺序。而在上述四种情况中,如果出现冲突,或者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情况时,效力最高的是遗嘱抚养协议,其次是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遗嘱根据时间的先后进行判定效力,以被继承人最后一次订立的遗嘱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