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罪和失火罪的区别:
1、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失火罪是由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的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观上只能由过失构成,客观上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火灾行为。虽然客观后果可能相同,但由于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
2、刑罚也不同。放火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火灾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