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1、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净资产800万以上,主要人员齐全,技术负责人工程业绩过关,可承担单项合同额6000万以下的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4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
2、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净资产4000万以上,主要人员齐全,企业工程业绩过关,可承担单项合同额5000万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3、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净资产1亿元以上,主要人员齐全,工程业绩过关,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