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一、如果债务人跑了该怎么办?
债务人逃跑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诉讼时效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
2、下落不明满两年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债务人玩失踪欠款应该怎么办
债务人失踪了,如果满二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其为失踪人,确定其财产代管人,再由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债务。
起诉个人债务纠纷需要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如果尚未满两年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请求对方还钱。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法院作出判决后对方不执行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