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团费应由各级团委组织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健全团费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单独立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其它经费混在一起,严禁个人长期保管现金。各级团委在收到下级团组织上缴的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使用在以下用途: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