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不是自愿结婚等。结婚登记应当男女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_x000D_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_x000D_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_x000D_
(二)非双方自愿的;_x000D_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_x000D_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_x000D_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