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之后,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由法院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行政诉讼的原告能不能撤诉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在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民事诉讼撤诉有哪些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撤诉的法律后果是:
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
民事诉讼有哪些撤诉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撤诉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能得到法院的准许,否则将不能进行撤诉。
撤诉必须是原告或者上诉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类似于原告的地位,也可以申请撤诉;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判决作出之前;撤诉必须自愿、合法。
需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可以允许撤诉,也可以不允许撤诉。
民事诉讼法的撤诉条款的撤诉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撤诉条款的撤诉条件是: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最迟应在受诉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中撤诉有效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撤诉是原告方在提起诉讼后,通过一定的行为(包括口头或书面)向人民法院撤回起诉请求,终结诉讼程序的行为。
撤诉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基于处分原则,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撤诉需要在宣判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