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是指被判决人明知应当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执行机关作出的其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执行或者采取欺诈、脱逃等方式逃避执行的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被判决人已经具有应履行的义务,二是明知义务却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对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其一般情节较为轻微的可以判处拘役、管制、罚金等;情节较重的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在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赔偿款项等,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 被判决人明知应当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者执行机关作出的其他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执行或者采取欺诈、脱逃等方式逃避执行,情节较轻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