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不还款跑路的,不会坐牢。但是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并且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如果在判决书生效后,借款人拒不履行的,贷款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借款人权利有什么
借款人权利如下:
1、有权要求贷款人按照合同取得约定金额的货币;
2、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利息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
3、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延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延期,双方可以重新确定期后利率。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二、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借款人到期未偿还贷款的,双方调解不达成协议的,贷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也可以通过诉讼直接维权。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法院主要审查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是否有效,贷款人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贷款金额。因此贷款人应保存贷款单、转账记录等文件。当贷款到期,借款人迟迟不能偿还时,贷款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