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军队院校招生一般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先于后续批次的地方普通高校录取。 对报考军队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将按其填报的后续批次地方普通高校志愿进行录取。因此,报考军队院校未被录取者不影响后续批次进行的录取,实际上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三十一条 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院校可以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学员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由院校发给毕业证书,按照规定任命为现役军官、文职干部或者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