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暂住证现已改为居住证,有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居住证办理手续如下:一、须符合的条件1、在成都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2、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二、所需资料1、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张);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4、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5、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相应材料:(1)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下列三种证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三、办理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居住证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