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投诉开发商可以去当地建设局、土地局、房产局、城管局、质监局、税务局、消防队、工商局等单位投诉,主要是看具体出现的问题,譬如说房屋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向当地质监部门反映和投诉,若是没有依法履行合同可以去法律起诉,一般是在房管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