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区间测速超速10%不到20%扣3分。超速行驶的中型客车、本市快速路道路行驶超过每小时50%,且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每小时50%的,扣12分。
所谓区间测速,是指检测机动车通过两个相邻测速监控点之间的路段(测速区间)的平均速率的方法。比如,某高速路段测速区间距离为10公里,该路段限速每小时120公里,车辆如果用多于等于5分钟的时间跑完,那么其平均时速就低于120公里符合限速要求;如果在通过该区间耗时不足5分钟,那么就超速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