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中国对虐待被监管人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中国对虐待俘虏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虐待俘虏罪是指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二)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三次以上的;(三)虐待俘虏手段特别残忍的;(四)虐待伤病俘虏的;(五)导致俘虏自杀、逃跑等严重后果的;(六)造成恶劣影响的;(七)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国对虐待部属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2.致使部属自杀的;3.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属的;4.虐待伤病残部属的;5.诱发案件、事故的;6.导致部属一人多次逃离部队,或者二人以上逃离部队的;7.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8.有其他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行为的。
中国对逃汇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二百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国对逃税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