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追诉条件和时效:
1、追诉时效与各罪的量刑幅度息息相关;
2、根据规定,法定最高刑5年以下的,追诉时效为5年;不满10年的,追诉时效为10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15年,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为20年。
3、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情节轻重有3个量刑幅度,对应不同的追诉时效。
根据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追诉时效分别对应为:一般情节的追诉时效为10年,有严重情节的追诉时效为15年,有特别严重情节的追诉时效为20年。如果具有特别严重情节且已经过20年的追诉时效,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可以继续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