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离婚没有法律效力,对于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因双方未成功离婚,该协议无效,一方可以反悔不予承认。夫妻双方离婚的,必须通过向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拿到法院生效判决书离婚。
一、离婚要去哪里办理呢?
一般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到双方登记婚姻的登记机关办理,即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办理婚姻登记处。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关系破裂,解决好子女抚养等问题后,予以离婚,待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则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协议离婚几个月才能生效
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三、什么是虚假离婚?
虚假离婚,指的是夫或妻一方或双方并没有真实的离婚意图,而是通过双方的串通和对方的欺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虚假行为。只要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生效了的,就有法律效力,双方就解除了夫妻婚姻关系,男女双方不再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