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申报需要代理记账。一般初创业公司都要找代理记账,原因如下:
1、公司注册,必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有税务登记证,就必需每个月向税务局报税,哪怕税款是零,也必需申报,而要报税,就必需有会计做账,没有账,即使你按时报税,也要罚款,因为企业所得税,不是按月申报,而且会计根据账面盈利情况计算而来,没有会计做账,根据什么来申报呢。
2、报税需要会计,但是初创公司,业务不多,票据不多,如果招聘专职会计,而且你还得给人家会计安排办公场所,还有耗费水电等。对于一个初创业公司,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支出与回报不成正比。所以,对于初创业公司,目前解决做账报税的最佳方案就是委托财务公司代理记账。价格低,只有300-500元,而且非常专业,人家天天就做这事情,对税务政策了解非常清晰、及时。
那么,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呢?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