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把所有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否则会被行政处罚或者是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_x000D_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_x000D_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_x000D_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_x000D_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_x000D_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