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公司注销还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企业破产或关闭还是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仍可在仲裁时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如果已经清算完毕,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二、公司注销手续流程
公司注销手续流程程如下:
1.公司需要成立清算小组,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余财产,办理注销登报。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
4.清算完成,才可以去税务局办理税务清算,实际经营期所得税申报,注销税务。
5.税务注销完结,才可以进行工商注销流程。
6.注销公司基本户和一般户。
7.注销公司社保户。
8.注销其他相关证件等等。
三、公司注销如果联系不到股东怎么办
公司注销如果联系不到股东,如果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是可以顺利注销的,如果现有的股东表决权不超过三分之二的,要尽到成立清算组、公司注销召开两次股东会通知的义务也是可以注销的,具体通知方式如下:
1.对通过各种方式无法联系到股东,应向股东身份证地址发送挂号信。挂号信发出因查无此人被退回的,自退回之日起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
2.在报纸中通知股东开会日期的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做清算组备案及债务债权、注销公示。
四、公司注销证明在哪里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登记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注销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