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这样判定合同不公平:
1、客观要素是当事人之间的客观利益不平衡。根据明显不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承担更多的义务,享有很少的权利或者遭受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而另一方则以更少的成本获得巨大的利益。这种不平衡违反了等价公平原则和当事人的自愿意愿;
2、主观要件,即一方故意利用其优势或者另一方草率、没有经验的合同。因此,在调查是否构成明显的不公平制度时,必须考虑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