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民事案件的上诉,一般会在三个月内有结果,因为按照规定人民法院会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法院的院长批准。
案件的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不服第一审裁判,则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是刑事案件的上诉,会在二个月内有结果,除非有特殊情况,因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会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2、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3、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