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已经办理入户手续后,出生证明丢了,到派出所查出入户时递交的出生证的存根。
2.将它复印下来,然后让派出所出一个证明,直接到妇幼保健所去办理。
3.如果派出所找不到存根,需要做一个挂失声明,让派出所开张证明,七天之后,带着户口本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到妇幼保健院补办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