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警不出认定书的,如属于交警部门不按照规定程序出具认定书的,可以到该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投诉该交警不作为。如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当事人对赔偿争议问题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_x000D_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_x000D_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