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亲自鉴定是个人意愿。上海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一、父母拥有上海市户口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1、婴儿可以在上海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并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2、超过一年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婴儿,经区、县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审核批准后,可以在上海市父或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3、中央各部委、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和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其所生婴儿出生登记按照国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