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学生有关的法律法规
一、《宪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3、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5、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6、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二、《国旗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3、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4、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5、全日制学校,初寒假、署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6、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
7、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8、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9、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10、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11、依照《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1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旗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三、《义务教育法》
1、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5、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6、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8、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9、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0、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2、“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3、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4、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6、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7、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小学生法律小知识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小学生哪些应该做到、哪些不应该做
小学生不该做力不能及的事情,像“使用电烙铁,私自拆电瓶,经常接电线”、爬高上低危险行为、没有大人监管情况下游泳、不看红绿灯横穿公路、大庭广众之下大小便、高声喧哗、学习抽烟喝酒、在学校使用智能手机看网络小说、晚上很晚了看电视打游戏等等。
有关小学生的法律名称有哪些
《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民事法》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12、施打、吸用麻醉药品。所谓的『麻醉药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麻醉药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麻醉药品都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麻醉药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13、赌博罪。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14、毁坏公共设施罪。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15、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17、《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
18、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有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
19、《通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1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2上、下车不要拥挤;3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4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6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1靠右侧靠边行走;2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3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4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法律对我们小学生来说有什么作用
法律时刻在保证小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比如你能接受教育,有《义务教育法》,保证你不受虐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保证你现在结不了婚。
小学生在校应受到那些法律保护
1.《教育法》
第四十四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建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末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校不得使末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末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四十八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3、《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末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末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止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5、《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小学生应该知道的法律法规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版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