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其中一个。
违约金的定义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定金的定义
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
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116条)【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关于三金(还有一个是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金,即因对方违约给非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的问题。
1、违约金与定金罚则,二者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
2、违约金与补偿性法定损害赔偿金(简称赔偿金)。
(1)违约金小于损失,(非违约方)可要求增加(当然最多可增加到损失的数额)。
(2)违约金大于损失(高于损失但不过分),(非违约方可要求)适用违约金。
(3)违约金大于损失(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可要求予以适当减少。
3、三金并存,分两步
(1)比较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大小,确定违约金的适用数额(此题中损失大于违约金,当然可要求增加至损失的数额。
(2)比较违约金与定金,选择有利的一个。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还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的规定,笔者认为,选择以定金或者违约金作为赔偿请求标准时,应以非违约方的最大收益为准。
关于定金的数额问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法律并没有严格的规定,一般由当事人自愿商定,所以当定金符合法律规定时就可以选择以双倍返还定金;而如果违约金高于定金的2倍时,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就较符合自身的利益。因此,对于赵某来讲,如果房款的30%高于定金2倍即4万元,他就应选择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否则,请求对方承担定金责任更为有利。
但同时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