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针对欠钱不还的人,有以下处理方法:1、先观察欠债人的物品,选择物品价值稍微大于,或者等于所欠钱款项。接着将其借到手,在债务人还清所欠债务之后,再把该物品归还给债务人;2、债权人可带着借条,或者债务人不按借条约定支付欠款的证据,到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