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开户规定

律师回答

很多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资金等问题导致走上破产,破产之后需要及时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一般需要成立清算组,破产管理人需要开设账户。那么,破产管理人开户规定是什么?下面就有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破产管理人开户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持人民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应与清算组的全称及公章一致。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及时撤销临时存款账户。清算组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除临时存款账户外的其他银行结算账户。

      二、破产管理人由谁指定
      破产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但债权人可以申请更换。
      如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
      根据各国破产立法例和我国现行破产法可知,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破产管理人接受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人的有形和无形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对外的债权、持有的股份和债券以及破产人对外应履行的债务。此外,破产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将该企业的财产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册及全部账册、文书、资料、印章、营业执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和支配,破产人原进行的营业活动和诉讼或仲裁事务也应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人如不为移交或不为全面移交,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破产管理人应对破产财产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说明财产种类、性质、原值、现值、保存地点等,对债权债务进行核对,对营业状况予以了解掌握。其中最主要的工作是追回被他人占有的财产,收回破产人未收回债权和要求未激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出资人补足出资额,从而为更好地保全破产财产,为随时顺利地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作准备。破产管理人独立保管破产财产不受他人非法干涉,如由于其疏于管理,未尽注意义务而使破产财产损失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代表破产人进行必要的民事及其它活动。破产人将破产财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后,破产人并不丧失对破产财产的所有权,但丧失了对破产财产的占有、支配和处分权,也丧失了对破产财产以自己的名义开展适当民事活动的权利。而破产管理人就取得了以破产管理人名义实施必要的以破产财产为标的民事活动的权利。一般来说,破产管理人可依法实施以下民事及其它活动:聘任必要的清算工作人员;为清算之目的,继续破产人的营业;参加诉讼、和解或仲裁;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的合同;询问破产人等。
      第四,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处理、变价和分配。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应当重新估价,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应对其残值重新估价,残次变质财产应当变价计算,不需要变价的,按原值计价。破产管理人应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交给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破产管理人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破产管理人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以金钱分配为原则,也可采取实物分配方式,或者兼用两种方式。如破产企业的债权在分配时仍未得到清偿的,也可将该债权按比例分配给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同时通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破产财产未经依法处理和分配,破产程序不能终结。我国现行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式、原则规定的不清楚、不具体,对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期限未作规定,这些缺陷有待修改完善。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破产管理人开户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持人民法院的批文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破产清算管理人开户?

律师分析: 1.向法院提出开户申请 管理人在开立账户前需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开户申请,就开户的必要性及拟开账户的功能向法院进行说明,在取得法院书面许可管理人开立银行账户的复函后方可开展开户工作。 2.向银行提交开户资料 开...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开户所需材料?

律师分析: 申请者可以带上企业完税证明以及注销事项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材料、公章等材料,前往开户行提交对应申请。当然,具体的话,还需要咨询当地公司对公账户的开户行网点,毕竟不同银行办理事项标准也许不一样。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开户所需材料

律师分析:申请者可以带上企业完税证明以及注销事项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材料、公章等材料,前往开户行提交对应申请。当然,具体的话,还需要咨询当地公司对公账户的开户行网点,毕竟不同银行办理事项标准也许不一样。...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可以代为销户吗法律规定

破产管理人不办理企业注销怎么办 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管理人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法院。此外,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查看全文

给破产管理人怎么开票

亲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明确答案:破产管理人日常支出如何开票:管理人需要开立银行临时账户,名称为某某公司管理人,开票的时候开某某公司管理人就可以了!一般来说,管理人接收的涉税资料及信息主要包括:(一) 发票相关资料包括发票领购...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管理人由法院指定,可以是清算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法院会在征询社会中介机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费用收费规定?

法律解析: 破产费用的计算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 (一)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费用收费规定?

律师解答: 破产费用的计算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 (一)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费用收费规定?

法律解析: 破产费用的计算视具体情况而定,没有统一金额规定,要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 主要的是要支付以下的费用: (一)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为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

一、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费用?

律师分析: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五)超过...查看全文

破产案件管辖规定

法律分析: 破产案件是指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无力偿债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为规范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管辖的规定。 其中,破产法第二条规...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的定义与作用

破产管理人是独立于债权人会议、法院和债务人的组织,负责全面管理破产企业的财产清理和分配。他们可以由相关部门、机构或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是有偿服务的,他们依法履行职责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管理人的报酬属于破产费...查看全文

企业破产管理人由谁指定

破产管理人由谁任命 我国是由法院指定,但债权人可以申请更换。 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各国存在3种模式: 1、法院指定管理人 这一方式为日本、西班牙、法国、比利时等国采用。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决定指定何人为破产管理人,债...查看全文

个人破产管理人条件

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的区别:破产管理人成立于破产申请受理时,负责破产清算、重整和和解等程序;清算组成立于宣告企业破产后15天内,只负责破产清算。清算组主要由政府机构人员组成,工作无偿,不承担赔偿责任;破产管理人可以是社会中介机构人员...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的职权

法律解析: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法律分析: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管理人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回答询问;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并具体履行下列职责: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的使命

破产管理人是在法院指挥和监督下,全面接管、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破产财产的专门机构。其职责包括全面接管破产企业,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参加民事活动,进行破产财产清算,以及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破产管理人应妥善保护和管理破产财产...查看全文

破产管理人的更换

破产管理人一经选任后,无正当理由一般不得辞去职务,但是破产管理人如果做出对债务人财产或债权人不利或不法的行为时,就有必要将其解职。破产管理人解任、变更的规定,促使破产管理人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因此,各国破产法对破产管理人的解...查看全文

什么是破产管理人

一、什么是破产管理人1、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又被称为"破产清算组"。2、在破产案件中,破产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