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还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一、农村集体承包土地合同到期怎么办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期限。既不论是在第一轮承包还是在第二轮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而这种延长是在第一轮或第二轮承包期限的基础上延长的,而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并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来平均分配。
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要注意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要注意下列内容:
1、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程序要合法。
2、注意发包方、承包方、发包方的确定。
3、土地承包的种类。土地承包方式主要分两类,第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耕地、林地、草地;第二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的土地主要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4、承包方的义务。承包方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注意不同土地类型的承包期限不要超过法定期限。
三、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执行
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人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