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方式有二: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二人自愿,并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如果夫妻其中一方不同意,则没有办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但仍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此时,有离婚意愿的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请求有关组织对二人进行调解;2、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