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注册地址商业用途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每页签字或者盖章。
2、注册地址住所证明表,在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里有,产权人那签字或盖章。
3、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没过期,年满18周岁)
4、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去工商所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未经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