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现在身份证丢失,可以不用挂失了,丢失后去办理身份证这样的行为已经有挂失的行为在其中了。如果有人捡到丢失的那张身份证去做坏事,由此产生的责任不会由丢失人承担,而是由冒用人以及有审核义务的相关部门承担。 公安部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