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实质合并重整是处理关联企业重整的一种特殊方法,是实质合并原则在重整制度中的运用。 在集团式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因集中管控、高度一体化经营等原因,使各关联企业在资产、负债、管理、经营、财务、人事等多方面出现严重混同,以至于在发生破产原因后失去独立进行重整的基础,需要通过实质合并的方式以实现破产法的公平清偿等立法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