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结婚后女方的户口迁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程序;1、携带结婚证以及女方户口薄以及身份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更改婚姻状态,并开具户籍证明;2、持男方户口薄,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开具的户籍证明到男方当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申请公安局审批;3、审批后,持同意迁移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4、持户口迁移证以及男方户口薄到男方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需要注意的是,在女方户口迁移成功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