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长春道路运输管理局是吉林省政府直属的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进行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和管理。它下设多个职能部门,如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安全监控等,依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公正、公平、有序竞争,保障公众的交通出行安全和权益。其中,长春道路运输管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1. 对长春市境内运营的公路客货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2. 对长春市境内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监督和维护公平竞争;3. 对长春市境内交通运输秩序进行管理和调控,保障交通安全和畅通;4. 负责长春市境内道路运输行业的规划和政策制定等工作。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长春道路运输管理局也需要对交通法规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执法,确保交通安全和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 设区的市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监督、执法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