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离婚后,户口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分户,还有一种就是将户口迁出。1、分户是指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女方可以离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或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此时女方户籍仍在原地也就是老户口本上登记地。2、如果女方回娘家或去了其他地方,则可到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一、贫困户离婚后如何处理
双方离婚后,户口一直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离婚后户口是否可以单独立户
离婚后户口可以单独立户。可以由女方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如下: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3、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4、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处;
5、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