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有:
1、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非婚生子女没有认知能力时,其姓名由其父母确定;非婚生子女有认知能力时,可以做出选择;
2、生父母有权利和义务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生父母有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3、生父和生母有义务抚养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应当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4、父母和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虽然不是婚生子女,但与生父母的血缘关系不可否认,对生父母的遗产有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其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